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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袍、中国、一家人

2013/12/16作者/豆腐花er来源/大众论坛阅读人次/1685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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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旗袍,是满族发明的,民国时对款式进行了较大改变,现在流行的旗袍,大致是遵循了民国时的风格。这就涉及了一个问题,现在我们说的“旗袍”,跟满族人当年口里说的“旗袍”,是不是一种东西?旗袍是否代表了中国文化呢?…

旗袍、中国、一家人

  旗袍、中国、一家人

  旗袍,是满族发明的,民国时对款式进行了较大改变,现在流行的旗袍,大致是遵循了民国时的风格。这就涉及了一个问题,现在我们说的“旗袍”,跟满族人当年口里说的“旗袍”,是不是一种东西?或者换个说法,我们认为现在的旗袍叫旗袍,满族当年那种也叫旗袍,但是,如果把我们现在这玩意儿扔到当年去,那时候的满族人是否也认为这东西是“旗袍”?如果他们认可,觉得这虽然是一变种,但也算是子孙,那自然皆大欢喜。如果他们不这么认为呢?那现在的旗袍,是否还算旗袍?旗袍的定义是什么,该由谁说了算?发明者,继承者,所有者,或者是谁? 

  中国文化这事儿,对其作出定义和解释的古人数量,我不知道能占古人人口总数的比例多少,而这个比例,是否足以认定为他们的意见就能代表古人。如果是作为一个了解的素材,那自然是可以的,但如果上升到“古人如何认为”的证据层次,那确实要仔细斟酌。准确点说,应该是数十亿古人中的一个(或者3个?)这么认为。嗯,如果态度能够如此严谨,想来也就不会出现辩论时的争议了。不要说3个,再送你50个,也是没多大用处,更何况,古人的意思,说白了,其实是现在人以为的意思,他们到底是啥意思呢?他们认为现在的旗袍是旗袍吗?不知道。 

  那么,古人靠不住,自然还是靠今人。人嘛,没有被授权的时候,也只能代表自己。说白了,那玩意儿现在算不算旗袍,现在的活人说了算,话语权碰撞的结果,公平或者不公平,合理或者不合理,这个因为标准不同而不同,但总之,会有一个比较大的声音存在,说“是”或者“不是”。也不排除各方力量相当,几个声音并存的可能。但无论怎样吧,我们能规定的,也只有现在。将来的人会怎么定义这东西,我们也没太大办法。就如,我们把露大腿和半拉奶子的衣服也叫旗袍,不需要去征求满族人的意见。我们认为五十
六个民族是一家人,从来不管被坑杀的赵国人是否这么看秦国人,宋人怎么看金人和蒙古人,被屠城的扬州人怎么看满洲人。死者已矣,发言权,终归属于活人。 

  旗袍、中国、中国人的定义是这样,中国文化这事儿,也一样。既然如此,旗袍是否代表了中国文化呢?或者说,是否中国文化的象征之一呢?它象征的又是怎样的中国文化呢?经常看到有人说,那玩意儿体现了东方女性的美,含蓄而不是性感,优雅而富有诱惑之类。当然,每个人都有评价和选择相信哪种评价的权利,夸和喜欢旗袍没问题,以此去贬低别的服饰、别国服饰,甚至攻击别国文化也没问题。只是,需要提醒一点的是,东方女性穿旗袍不好看的也大有人在,至于是旗袍不适合她们,还是她们不适合旗袍,这个敬请分析。其次,旗袍目前也只是各类服饰的一种,在我身边见过的女性中,旗袍甚至排不进她们常穿的三套衣服之内。最后,含蓄性感之类的描述,除了旗袍,丝袜、蕾丝等物件儿,同样可以这么说。

  中国文化这事儿,说起来太大,需要的时候拿出来用用,当然也未尝不可,至少可以唬人,虽然未必能唬住。一如西方文化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好像也没有西方人授权给某位大仙儿来给出西半球人民都接受的定义。每天拿着这类定义都不清楚的名词互相攻讦,实在是很有趣的,但也未免无聊。一如动辄就拿一家人、卖国之类的说事儿。中国是个大家庭,好吧,有类似的地方,可是,在家庭这个词汇所包容的圈子越来越小的今天,爱大家庭这事儿,也就是说说了。你一个祖爷爷的亲朋,每年还能见几次,谁家里出了什么事
儿你知道吗?关心过吗?跟你妈妈一个爷爷的那些人,你能记全名字吗?见了面能认识吗?死活你都关心过吗?按说,这在十几亿人里,从家这个概念,跟你算近了吧?可事实呢哦,多数人的家,基本上也就龟缩在一个爷爷的圈子里吧?大家庭,嗯,当然,不否认,有时候,我们需要这个概念, 尤其是一个人上不行的时候,或者,不想自己上的时候。

  这类词汇,扯起来是可以没完没了的,除非有掌握某种暴力的权威介入,然后可以让大家接受某种概念,直到那暴力改了主意,大家也再去接受他改变后的概念。又或者,被另一种暴力给取代了,可能会引入新的概念。再或者,概念虽然是一致的,但其实主体和对象始终在变化,比如,爱国的官方定义,在历朝历代都没明里暗里的说了,就是爱现任政府。这个官方定义其实没变过,可是政府在变,于是,爱还是那份儿爱,但是对象变了。一如你爱一个小姑娘,这是很美好的感情,说出去也倍儿温馨,但有一天,那小姑娘嫁人了,爱情还是那份儿爱情,人也还是那两个人,你也没变,只是她的身份变了,可是这时候,你还跑出去说你爱她,那么,还觉得你这感情美好的,估计就没那么多人了。

  文化也好,家人也好,血缘不如感情。我有几个朋友,跟我没啥血缘关系,但我对他们比对我那些一个老爷爷的都要好,甚至不下于一个爷爷的。我喜欢听的歌曲里,有些英文歌的排名,要比家乡的地方戏更高。说到这个,港台歌曲在我的喜好里,排名也远高于家乡的地方戏。这是否算对山东老家的背叛?嗯,取决于谁掌握背叛的定义,如果是我,那就不算。如果是你,而又认为我算,那你可以继续这么认为,总之,你爽就可以了。如果碰巧你还有能耐把这判断立法动武,我落到你手里,也只好认了,不认又怎样呢?如果我到时候求饶,你能放了我,我也可以考虑的,起义嘛,弃暗投明,这活儿,不少伟人都干过。如果你没那能耐,而我有,你落到我手里,嗯,看我心情吧,或许也可以接受你起义的。这谈不上是否合理,问题是,我看到的社会,就是这么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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